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及总集成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 |
项目编号: |
44030020120860 |
是否重大项目: |
是 |
招标项目名称: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及总集成项目查看99f95abd-d6d7-4b20-8fde-c5ab0bffe007 |
招标项目编号: |
440300201208600047 |
工程类型: |
货物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投标报名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公告基本信息
交易地点: |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6-07 14:00至2017-06-22 18:0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17-06-11 17: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17-06-12 17: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戈先生 |
办公电话: |
075523992917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孔令聪 |
办公电话: |
075523999464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440300201208600047001 |
标段名称: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及总集成项目 |
受理报名时间: |
2017-06-07 14:00至2017-06-22 18:00 |
招标部分估价: |
95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一)信息化全面建设实施工作,系统建设范围涵盖地铁核心业务及职能管理等管理信息化系统。涵盖六个主要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包含1.企业数据平台 搭建主数据平台,按照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标准规范咨询项目咨询成果进行实施工作,保证系统间数据的一致性,并确保主数据在各系统间及时变更或分发;2. 企业资源管理平台,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全面预算管理系统、网上报帐系统、采购管理系统、资产实物管理系统、员工住房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升级;3.综合协同平台;4.安全质量管理平台;5.一体化工程项目管理平台;6.物业开发一体化平台。 (二)系统集成及项目群管理工作 1.系统集成工作,按照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标准规范咨询项目咨询成果,负责本项目系统之间及本项目系统与集团建设、运营、物业开发、物业管理、资源开发及集团总部现有系统的接口及集成工作,保证跨系统流程贯通及接口、数据的一致性;2.项目管理包括:建立项目群管理机构及管理体系,项目计划与进度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需求管理、项目问题与风险管理、项目整体绩效评估、组织各种工作会议并提交相关报告,如周例会,月度会,阶段性成果审核、评审等;3.需求管理;4.架构与方案管理;5.系统测试;6.应用推广。 本项目为总集成项目,其中企业数据平台、企业资源管理平台、系统集成及项目群管理工作由本项目中标人完成(估价约人民币5500万元),一体化工程项目管理平台、安全质量管理平台、物业开发一体化平台、综合协同平台估价约为人民币4000万元,由中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分包单位。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逐轮票决 |
是否二次竞价: |
否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报名地点: |
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有效,经营范围涵盖信息技术相关业务。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近三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2014年5月1日—2017年5月31日)有项目群管理业绩,如为同一买方,项目群(不同项目可累计)管理业绩为2000万以上,如为不同买方,某一年度内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累计合同金额3000万以上企业管理信息化项目的项目群管理业绩 2.投标人近三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2014年5月1日—2017年5月31日)应有以下4种以上业务的项目内容:主数据系统实施项目、资产实物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网上报帐系统、采购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
其他: |
无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将以下资料送往招标代理处。(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03号爱地大厦东座1411房)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上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则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业绩合同复印件; 2、上述企业资质和业绩要求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合同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