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人体成分分析仪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人体成分分析仪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0692-186BZHE30020。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人体成分分析仪招标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招标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招标内容:
人体成分分析仪,1套;总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2.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方案;
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接待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标书款支付方式为POS机刷卡支付,不收取现金,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注:我司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递交标书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2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8年4月27日15时00分。
十、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开标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李小姐(珠海分公司)
电话:0756-2318311
传真:0756-2318300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
邮编:519000
电子邮箱:zhgmtc@126.com
招标人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571号
联系人:贝先生
电话:0756-2313026
银行账户: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账 号:9902000124591645
备 注:此账户为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入其它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受理。
其他费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柠溪支行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账号:4400164223505300281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4月4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