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92-2631ZS0370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区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2026-2027年度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采购文件相关评审内容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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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位置 |
原文 |
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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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 /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仓储能力 (5.0分) |
根据采购需求“仓储要求”,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库容积得5分;未提供得0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并附上对应的场地照片;(2)如为租赁的,若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到期后续签至覆盖项目服务期(格式自拟);(3)若投标人参与投标时,未具备冷库的,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视为满足评审要求,否则不得分。(承诺函须盖公章,格式自行编制,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若我单位成为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保证按投标文件要求配备冷库,并提供对应的场地照片及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供采购人核查,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中标资格 。);(4)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不得分。 |
根据采购需求“仓储要求”,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库得5分;未提供得0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并附上对应的场地照片;(2)如为租赁的,若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到期后续签至覆盖项目服务期(格式自拟);(3)若投标人参与投标时,未具备冷库的,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视为满足评审要求,否则不得分。(承诺函须盖公章,格式自行编制,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若我单位成为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保证按投标文件要求配备冷库,并提供对应的场地照片及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供采购人核查,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中标资格 。);(4)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4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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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南区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区城南二路1号623室
联系方式:0760-88896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8号远洋广场1幢办公楼9楼905号
联系方式:0760-88383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丹燕
电 话:0760-88383266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6年11月04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