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代建项目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的委托,对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代建项目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710-140800-0049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代建项目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2357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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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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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代建项目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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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具体要求及付款方式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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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所属期为2017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7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1.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7、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报名
1.根据《关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6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及公告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POS机刷卡,售后不退),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不需要执行本公告“第七点”条款的要求。
(三)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24日17:30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3.供应商凭CA证书采用网上交纳方式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南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9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0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3-366211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8930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B座21层2122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3-3662116
传真:0763-3662100 邮编:511500
(三)采购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89308
传真:0763-3389228 邮编:51150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9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