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佛山至肇庆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管甲供物资设备
(肇庆客整所信号电缆、通信电缆、通信光缆、信号设备、通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WZ-2014-27
新建佛山至肇庆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已由原铁道部《关于新建佛山至肇庆城际铁路狮山至大冲段站前工程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872号)批准建设,业主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建佛山至肇庆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管甲供物资设备(肇庆客整所信号电缆、通信电缆、通信光缆、信号设备、通信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本次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广肇城际铁路位于珠三角地区的中西部,是广州-佛山-肇庆沿线城镇带上重要的交通走廊,是“三环八射” 城际轨道交通网络中重要的一条放射线,是珠三角城际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佛山西至肇庆段线路起点为佛山境内贵广线的佛山西站,向西在佛山境内经南海的罗村、狮山、三水的西南和乐平,跨北江进入肇庆境内,在肇庆境内经大旺开发区、大沙、莲花、鼎湖的桂城、坑口至端州城区,全段长79.613km。全线设站11个,其中高架站10个,地下站1个。全线高架桥长度68.59km。
2.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件进行投标,也可对多个包件进行投标,且可同时在多个包件中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9月11日至 2014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至 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授权书及相应身份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IC卡(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IC卡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办理、首次办理IC卡手续通常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敬请注意!)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IC卡方能参与投标,详情查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中的“办事指引”中的“IC卡”。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件,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9时00分至2014年10月15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0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6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zb.gd.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chinabidding.com.cn)、铁路建设工程网(http://rebcenter.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24楼
电话:020-38886313
传真:020-38886410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电话:020-66341719、66341723、020-66341965
传真:020-66341738
联系人:梁绍源、叶耀华、谢亚卫
邮箱:gdmeetc66341723@163.com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4年9月5日
招标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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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及名称 |
物资种类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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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DDL01(信号电缆、通信电缆、通信光缆) |
信号电缆 |
km |
39.24355 |
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号电缆生产商或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信号电缆代理商。其中通信电缆和通信光缆允许外购。 2. 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1至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生产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信号电缆生产商须有有效的ISO9000或GB/T1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信号电缆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3)内屏蔽铁路数字信号电缆须具有有效的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或(原)铁道部颁发的《铁路通信信号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非内屏蔽铁路数字信号电缆须具有有效的 “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4. 供货业绩要求:信号电缆须具有近五年(2009年9月以来)在国内铁路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5.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或同类投标产品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 其他要求:(1)外购产品须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书的要求,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满足外购产品要求的承诺书》;(2)代理商为投标人的,其代理产品的生产商须满足对生产商的全部资格要求;(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14年10月-12月 |
肇庆客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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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电缆 |
km |
6.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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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光缆 |
km |
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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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及名称 |
物资种类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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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XH01(信号设备) |
ZPW2000轨道电路(含电码化) |
台 |
83 |
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计算机联锁设备生产商; 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1至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有有效的ISO9000或GB/T1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计算机联锁设备CRCC证书或《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3)投标产品计算机联锁设备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4.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计算机联锁设备须具有近五年(2009年9月以来)在国内铁路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5.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或同类投标产品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 其他要求:(1)除计算机联锁设备必须是投标人生产外,其他种类的产品允许外购提供,须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书的要求,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满足外购产品要求的承诺书》;(2)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
2014年10月-12月 |
肇庆客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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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调度指挥系统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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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联锁设备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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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灯单元及灯丝报警主机 |
台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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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号集中监测设备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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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源屏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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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号继电器 |
台 |
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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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雷系统 |
个 |
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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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Hz轨道电路器材 |
个 |
165 |
|||||
|
补偿电容(含防护罩、引接线和塞钉) |
套 |
101 |
|||||
|
断路器 |
个 |
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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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灯隔离及轨道变压器 |
台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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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辙机、安装装置及外锁闭装置 |
组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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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及名称 |
物资种类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FZ-TX01(通信设备) |
传输接入系统 |
端 |
3 |
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且须是本包件主要设备(指传输接入系统、专用移动通信系统、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中至少一种的生产商或由主要设备(指传输接入系统、专用移动通信系统、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中其中一种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1至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生产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有有效的ISO9000或GB/T1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投标人生产的产品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3)投标产品如属于CRCC认证或原铁道部行政许可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CRCC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 4.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生产的投标产品须具有近五年(2009年9月以来)在国内铁路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5.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或同类投标产品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 其他要求:(1)非投标人自产的产品允许外购提供,须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书的要求,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满足外购产品要求的承诺书》;(2)代理商为投标人的,其代理产品的生产商须满足对生产商的全部资格要求;(3)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
2014年10月-12月 |
肇庆客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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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用移动通信系统 |
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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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度通信系统 |
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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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电源 |
组/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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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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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设备 |
套/台 |
19 |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