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湛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就“湛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16年厢式小货车采购项目”的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做以下更改:
1、招标公告第2点“合格的投标人”:
2.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生产货车或车辆的资质(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内容为准);更改为:
2.2投标产品生产厂商须具有合法生产货车或车辆的资质(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内容为准),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商或者是其授权的销售机构,销售机构投标的,需提交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2、招标公告第3点“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更改为: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4日-2016年8月1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澄清更正公告内容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湛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