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珠海酒店空气质量及水质检测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 项目名称:珠海酒店空气质量及水质检测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5005640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计划采购1家供应商签订3年框架合同,为珠海酒店提供专业的空气质量、客房检测水质检测服务并出具符合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项目含税总预算为9万元,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服务内容 | 具体检测内容 | 检测依据(认证标准)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次) | 备注 |
1 | 空气质量及微小气候检测
| 检测项目:室内温度、湿度、风速、照度、噪声、CO2、细菌总数、CO、PM10、甲醛。
| 1.GB 37487-2019《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2.GB/T 18204.2-2025《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 2 部分:化学性指标》 3.GB/T 18204.1-2025《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 1 部分:物理性指标》 4.GB/T 18204.3-2025《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 3 部分:空气微生物指标》 5.GB/T 18204.4-2025《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 4 部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指标》 | 5264.00 | 1.预估检测数量:1年/次,共3次 2.每次检测所有客房抽检6间,出一份合格检验报告 |
2 | 客房检测 | 检测项目: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检测频次:1年/频次,共做3频次;检测数量:6间客房/频次; | 1.GB 37487-2019《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2.GB 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3.GB/T 18204.4-2025《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 4 部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指标》 | 4700.00 | 1.预估检测数量:1年/次,共3次 2.每次检测所有客房抽检6间,出一份合格检验报告 3.检测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枕套、被套、床单、毛巾、浴巾、茶杯等 |
3 | 集中空调通风 系统检测
| 检测项目:送风口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冷冻水嗜肺军团菌,新风量。
| 1.《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10013-2023) 2.WS/T 10004-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3.WS/T 10005-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4.GB/T 18204.3-2025《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 3 部分:空气微生物指标》 | 9400.00 | 1.预估检测数量:1年/次,共3次 2.每次检测所有客房抽检6间,出一份合格检验报告 |
4 | 泳池水质检测 | 检测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化合性余氯、尿素。
| 1.GB 37487-2019《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2.GB 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3.GB/T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 1472.67 | 1.预估检测数量:1年/次,共3次 2.检测标准:1池2点/次。 |
5 | 浸脚池检测 | 检测项目:游离性余氯。 | 1.GB 37487-2019《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2.GB 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 153.17 | 1.预估检测数量:1年/次,共3次 2.检测标准:1池1点/次。 |
6 |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 | 检测项目: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色度、肉眼可见物、浑浊度、臭和味、pH。
| 1.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GB/T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3.GB 37487-2019《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 5734.00 | 1.预估检测数量:1年/次,共3次 2.检测标准:6处末梢水点/次。 3.检测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市政供水、二次供水、热水供水系统、后厨清洗用水。 |
7 | 景观用水水质 检测 | 检测项目:嗜肺军团菌
| 1.GB 37487-2019《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2.GB/T 18204.5-2025《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3.GB/T40392-2021《循环冷却水中军团菌的检测》 | 470.00 | 1.预估检测数量:1年/次,共3次 2.检测标准:1处水点/次。 |
1.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采样/送检后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实际检测过程中,检测依据(认证标准)如有更新,以最新有效标准为准。 | |||||
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有效报价范围:折扣≤100%,要求折扣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2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供应商只能报唯一的折扣,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且折扣超出有效范围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折扣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报价折扣计算报价。例如,折扣填97.5%时,即对应采购内容的不含税结算单价等于其不含税单价限价*97.5%。(不含税结算单价只取整数,所有小数点后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
4、本项目报价为单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保险费、电费、检测费、送检费、管理费、交通费、税费等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供应商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珠海酒店空气质量及水质检测项目 | 珠海市香洲区宝琴路288号A1栋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
除上述服务地点外,采购人有权随时通知乙方增减或变更服务地点,供应商须无条件按更新后服务地点提供服务。 |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其他非企业组织的应提供所在行业同类证明材料及查证渠道。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5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完整检验截图。)
2.9 供应商须具备本次采购全部检测项目的服务能力,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国计量认证(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意: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扫描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6】月【23】日8:30至【2026】年【6】月【25】日23:59,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当重新采购时,须在重采项目中重新下载采购文件,已缴纳保证金且为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n/cms/nfhk/webfile/bzzx/czzn/20200226/96540.html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时【30】分,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1 第一次公告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将发布延期公告,延期时间截止后,报名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如第一次公告报名阶段供应商数量符合要求,评审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3家,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
6.1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明珠大酒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女士,020-86138868-89187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提交异议函。采购人在收到异议函2个工作日内告知异议人是否受理,采购人原则上在受理异议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7.3 如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是否受理的,或异议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者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方: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25012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 |
开标/报价阶段 | (现场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 |
(网上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报价期间通过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
7.5其他说明
1.9.4 | 现场踏勘 | □不踏勘 ?踏勘,踏勘时间:2026年6月26日上午10:00 踏勘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宝琴路288号A1栋,踏勘联系人:曹莹淼,联系电话:18025096577 踏勘注意事项: 1、现场踏勘供应商不做签到、现场点名。 2、现场踏勘不分批次组织,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踏勘地点的供应商,视为放弃踏勘。 3、现场踏勘时,供应商不得以踏勘为名要求拆解或破坏设备、建/构筑物形态,不得夹带现场物资出场。 4、供应商应当服从现场指导人员安排。 |
1.10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
1.11.2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
1.11.4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无 |
1.11.5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是否扣分: □不适用。 |
2.1 | 构成询比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2.2.1 | 供应商提出疑问 | 形式:【2026】年【6】月【26】日【23】时【59】分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疑问答复形式: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采购文件澄清”栏目发布。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询比文件澄清 | 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采购文件澄清”栏目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报名供应商。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