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的委托,对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静电地板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43ZZHX0126JO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静电地板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人民币9424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询价内容: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静电地板采购项目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询价项目的性质: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3)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询价文件公示/下载网址: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6) 该项目询价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3. 须提供报价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报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报价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如报价人为非制造商,须提供防静电全钢活动地板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及产品授权书(原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在中山市范围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询价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询价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购买询价文件时间: 2.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3. 报价截止时间: 4. 报价开封时间: 七、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地点: 1. 发售询价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八、询价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九、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² 采购人: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 ² 电 话:郑先生 ² 联 系 人:0760-23186318 ²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l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l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l 帐号:138016516010018025 l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l 电 话:0760-88383266 l 前台咨询电话:0760-88230132 l 传 真:0760-88383654 l 邮 编:528403 l E - mail:0760160@163.com l 联 系 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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