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发改社会函[2013]105号批准,并且本项目具有资金证明,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现对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惠侨楼改扩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惠侨楼改扩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
二、招标单位: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6164112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 傅工、杨工 联系电话: 020-66341912、6634191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广州大道北南方医院院内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暂定):3.29亿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惠侨楼改扩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工程预算的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负责招标单位审计部门相关对数等工作;配合施工招标过程的造价备案和答疑等工作。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惠侨楼改扩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4.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1.66万元。
七、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法定节假日时间除外):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4年3月4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4年3月10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00 ,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登陆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5、投标单位由
6、投标报名前,投标单位须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且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格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总务处
异议受理电话: 020-61641125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1838号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十四、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详见:http://www.gzzb.gd.cn/cms/wz/view/other/jgy.jsp?infoId=225942&channelId=15&siteId=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