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1-29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GMTC143BQHG0034BO)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GMTC143BQHG0034BO
二、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采购及相关服务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招标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采购及相关服务;
2. 内容: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三个部分组成;
3. 数量:1套;
4.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并投入系统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后完成用户终验;
5.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招标项目内容;
6. 本次招标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7.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独立于招标人的且具备招标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3.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
5. 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部门核准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认证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6. 投标人应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投标人应提供2009年1月1日至今的三个以上大型项目的建设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复印件),大型项目是指:合同金额100万以上(含100万)的软件项目或合同金额500万以上(含500万)的系统集成项目;
7.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常设机构,可提供现场的、及时的、优质的售后技术服务;主要技术开发人员在试运行期、维护期应常驻广州市,保证软件系统分步实施的延续性和正常运行(提供证明文件以及承诺“主要技术开发人员在试运行期、维护期应常驻广州市”的承诺书);
8.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报名;
9.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1月29日起至2014年2月18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大厅售标书处,售标处电话:020-66341715)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附50元,汇款后请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19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四楼406室(3号开评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2月19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四楼406室(3号开评标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万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标人联系人:谭湘莹、岑子健
电话:020-66341907、66341902
传真:020-66341712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北区(招标三部)
邮编:510045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此账号仅用于邮购招标文件的汇款,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6.4款》)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