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由粤财农【2012】520号、粤财农【2013】136号、清水农水【2013】103号和山发改字【2013】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补助及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建设地点:清远市连山县禾洞镇、太保镇和永和镇。
2.2 建设规模:主要是对禾坪灌区、铺庄灌区、山口灌区、保城灌区、黑山灌区、桂花陂灌区、白羊灌区等7宗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改造渠系全长50.04km(其中干渠16.19kmm,支渠33.85km),整治引水堰陂19处。
2.3最高限价:1534.69万元。
2.4工期要求:计划建设工期为4.5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已通过工商年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规定,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并在清远市住建局注册备案);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4 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企业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定信用等级且在有效期内(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公布的为准);
3.5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营业执照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其身份证;⑥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其身份证;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⑧投标人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证明(含网址的网页截图);企业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定信用等级且在有效期内(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公布的为准);⑨清远市以外的投标企业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效的分支机构年度备案登记手续;⑩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资料一式二份,①~⑨项按顺序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法人公章;⑩项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查。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上发布。各媒体公告有出入之处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发布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63-8718120;
招标代理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联系人:郭小姐/房先生,联系电话:18926651700/18926604303。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