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增城新塘沙湾养殖场改造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13-11-21 浏览次数: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增城新塘沙湾养殖场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MTC131BQGF0120BO]
询价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增城新塘沙湾养殖场改造工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31BQGF0120BO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增城新塘沙湾养殖场改造工程
三、采购预算:8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概况、工程内容、施工工期与质量标准)
1.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广州增城新塘,沙湾农场已荒废多年改造成干警训练场及其配套场地。
由于驼鸟棚、简易库房、简易棚、简易二棚已经使用多年,大部分结构已破烂,出现天面漏水、墙体破烂、窗户和木门腐烂等问题,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从安全、防火及美化环境等角度出发,必须拆除上述建筑物。
2. 工程内容:铲除地面1300?、饰面拆除1700?、实心砖墙拆除500、金属门窗拆除40、砍阀树木除草修整地坪2665。
4.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5. 工程质量:合格;
6. 承包方式:总价包干(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人答疑纪要等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总价不变);
7. 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本工程的全部标的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工程投标报价;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必须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及以上;
5. 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质二级(含二级)及以上;
6. 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价人应当在2013年11月21日起至2013年11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报价人资格条件第4、5、6点规定的相应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都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售标书处)购买询价文件及报名,不办理邮购。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报价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8日14时 30 分;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1号开标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递交时间:2013年11月28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1月28日14时30分;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网站(www.gdebiddi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询价事宜,也可向代理机构查询。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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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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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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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广州市仓边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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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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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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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5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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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20- 8321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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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20-6634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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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20- 8321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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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20-6634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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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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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何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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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 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