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藏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ZHJD2017-008HG;采购表编号:珠财采计X[20170221]-7118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藏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75,000.00元;财政资金。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采购内容:采购疫苗配送用冷藏车1辆。
2.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
五、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3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或者珠海市(或各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5.投标人若非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须提供所投主要货物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投车辆必须保证可以办理入户上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接待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标书款支付方式为POS机刷卡支付,不收取现金,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注:我司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开标室;递交时间:2017年4月2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十、开标时间:2017年4月27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开标室。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藏车采购项目。
采购人(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周伴群
联系电话:0756-627395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联系人:梁博华、李亿敏
联系电话:0756-2318311 传真:0756-2318300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
邮编:519000
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余柳、何显华 联系电话:0756-2602073、0756-2653852
传真:0756-2602075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账号:9576027000000925
其他费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柠溪支行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账号:4400164223505300281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