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各(潜在)报价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便携式全数字超声显像诊断仪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ZHJD2017-009HJ。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便携式全数字超声显像诊断仪项目。
三、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人民币95,800.00元,财政资金。
注: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人须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采购内容:便携式全数字超声显像诊断仪;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谈判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3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报价人认为政府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 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报价人近三年以来(自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或者珠海市(或各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5.报价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如为医疗器械,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6.报价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注:1、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即可购买谈判文件。
六、报价人应当在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为POS机刷卡支付,不收取现金,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注:我司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开标室。递交时间:2017年4月14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九、谈判时间:2017年4月14日15时00分。
十、谈判地点: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开标室。
十一、本次采购的报价保证金金额为1800元,报价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报价保证金。
十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谈判文件公示/下载:(点击下载)
采购人(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何蓝波 联系电话:0756-6273959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博华、李亿敏 电话:0756-2318311、07562318300 传真:0756-2318300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 邮编:519000
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余柳、何显华 电话:0756-2602073、2653852 传真:0756-2602075
报价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账号:9576027000001030
其他费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柠溪支行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账号:4400164223505300281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4月6日